关于比赛

指导思想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业余舞蹈教育日益普及,广场舞蓬勃发展,成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进一步发展我省全民健身事业,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拟定于2016年12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一场具有高水准的“广场健身舞蹈大赛”(简称:大赛)。倡导“我舞蹈•我快乐”的健身精神,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80周年。

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舞蹈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舞蹈家协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群艺馆、各市县舞协、海南省歌舞团

大赛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为: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8000元;三等奖17名,各奖励6000元。最佳人气奖2名,各奖励5000元。 本次比赛为公益性舞蹈交流活动,以鼓励创新、引导健康快乐生活方式为主,凡入围决赛的25支队伍均有获奖鼓励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