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海南文学双年奖”的公告​

2020年03月05日 09:46  海南省作家协会 编辑/黎秀葵  点击:9299  我有话说(0人参与)

“海南文学双年奖”由海南省作家协会主办,是海南省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两年一届,分为“作品奖”“新人奖”“网络文学奖”三项(网络文学奖申报、评选方式单列),旨在评选出评奖年度内海南文学的优秀作品及文学新秀,促进海南文学发展繁荣。

2018—2019年度“海南文学双年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前为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文学双年奖·作品奖”评选要求及办法

“海南文学双年奖·作品奖”是面向海南全体作家、针对具体作品的文学奖项,评选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凡于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公开、独立出版的文学专著(有ISBN书号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期刊公开、独立发表的文学作品,包括长、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等均可参评。散文、诗歌以出版的作品集参评,小说、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以发表的单篇作品参评。

(二)参评者必须持有海南户口或海南身份证,并且定居海南两年以上,参评时仍居住本省。

(三)该奖项按照文学体裁,设立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共六个门类奖项,每类获奖者2名。评选中,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个单类奖项可空缺,亦可不满2名,但不超过2名。儿童文学、散文诗、小小说等作品,纳入相应的文学体裁之中,不单列评奖门类。

(四)该奖实行作者个人申报制,参评者须将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作品一式七份(专著7本,单篇作品须一本原发刊物,另6份可复印),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作家协会邮箱。

(五)从本省知名作家、评论家中遴选21人,建立评委库;从中随机抽取7人,为当届评委。

(六)该奖评选实行规避制,该奖评委、在职厅级领导干部、省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下属的省文学院和天涯杂志社工作人员,均不得申报参评该奖。

(七)以往已获得该奖一等奖者,四年之内不再参评该奖。

(八)评奖全程由省文联作协纪委监督;评选方式为有记名投票,按得票数确定获奖作品。

 

二、“海南文学双年奖·新人奖”评选要求及办法

“海南文学双年奖·新人奖”为综合奖,是对作家从事文学创作以来所取得的业绩及潜力的整体评价,每届评选2名。评选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参评者须为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必须定居海南两年以上,参评时仍居住本省,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经获得过本奖的作家不再参评。

(二)该奖实行作者个人申报制,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文学作品(有ISBN书号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非虚构作品等。

(三)参评者须将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代表作两种,各一式七份(专著7本,单篇作品须一本原发刊物,另6份可复印),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作家协会邮箱。

(四)该奖项评选方式同“作品奖”,不再另列。

 

三、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6层海南省作家协会创联部(信封左下角请标注双年奖“作品奖”或“新人奖”字样),邮编:570203

联系人:王姹    蔡小华

电话:65363556

邮箱:hnzjxh@163.com 

  

 

                  海南省作家协会

                  2020年3月3日

 

点击下载申报表: 

附件一:2018-2019年度“海南文学双年奖·作品奖”申报表

附件二:2018-2019年度“海南文学双年奖·新人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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