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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细则

2023年08月10日 16:11    点击:1230  我有话说(0人参与)

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按照《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一)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界综合性常设专业大奖。设作品奖和终身成就奖。

(二)本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作品奖。曲艺类作品包括:1.曲艺类作品(含相声、快板、说唱等传统曲艺曲种的作品)。2.小品小戏类作品(含小品、小戏、情景剧等)。3.颂读故事类(含朗诵、故事等)。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

(三)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的海南题材的曲艺作品均可申报参选,作者(个体或集体)不受户籍地域国籍限制。申报作品时限以作品首次创作演出、发表或评选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与标准

(一)作品奖

1.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且制作精良。

2.主题鲜明、个性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3.须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省级以上重大文艺活动中公开演出或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评选、展演中获奖,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的作品。

4.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推荐曲艺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德高望重、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曲艺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文艺家及文艺组织工作者,应具备: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益事业。

2.在曲艺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赛事中获奖。

3.获得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表彰、及省级以上权威曲艺评审机构所颁文艺大奖。

4.年龄在75周岁以上。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获奖人数可以少于规定数额或空缺。

获得过第一、二、三、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终身成就奖的艺术家和文艺组织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第五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设作品奖6个,获奖者各奖励1万元(税后);奖金共计6万元;作品出现数额空缺,奖金按照空缺数额扣减。

 

四、组织机构

(一)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要求,海南省曲艺家协会设立第五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初审办公室,负责对曲艺类作品的初审。

(二)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奖项设置、终评、表彰等工作。

(三)按照《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成立“南海文艺奖曲艺类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7位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专家评委从“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评审结果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四)评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凡自身有作品申报、与申报作品作者有亲情连带关系、以及有师生、上下级关系者,不得担任评委。

 

五、作品申报程序及名额分配

申报作品须经省直宣传文化各单位(厅局级)、驻军部队、省属高等艺术院校、各市县、各大企业文联等相关机构,按分配名额评审推选,并由推选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推荐申报。省直单位、驻军部队、高等院校、各市县、企业推荐申报作品各1~3部。省外人员、个人作品申报可直接报送省曲艺家协会办公室。

 

六、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推荐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作品申报表》(一式3份)、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章)3份,并提供演出、发表、刊播时间证明材料。

(二)所有申报作品需报送纸质剧本7份,以及U盘视频1份和200字以内作品简介1份。

(三)曲艺类初审办公室不受理网上申报。

(四)申报资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申报资料报(寄)送海南省曲艺家协会,报送资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审核参评作品

海南省曲艺家协会初审办公室对征集的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向省评审办申报初审后的曲艺类作品15件。

(二)评选和产生获奖作品

1.曲艺类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实名投票方式产生提名作品9件和曲艺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结果报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进行公示。

2.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数额,实名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拟获奖作品6部。

3.省评审委听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结果汇报,评审结果经省文联审核批准后发布。

4.根据具体评审标准和实际情况,奖项名额可空缺。

 

八、奖项管理

(一)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南海文艺奖由省文联表彰并颁奖。获南海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参评作品获奖后,相关资料收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档案库,由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三)本细则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申报作品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省文联文艺家之家104室

省曲艺家协会 邮编:570203

联系人:唐胡

联系电话:17733173335

表格下载: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细则.docx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届南海文艺评审办公室

         海南省曲艺家协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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