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第二届“海南省十大中青年书法家”、“海南省十大少年书法新秀” 评选征稿通知

2016年08月11日 16:11  来源:海南省文联  点击:6165  我有话说(0人参与)

为更好地培育我省“重学养、重品格、重基础、重个性”且德才兼备的中青年书法精英和品学兼优的少年书法后备人才,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内涵,由海南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政协书画室承办的第二届“海南省十大中青年书法家”、“海南省十大少年书法新秀”评选活动现面向社会征稿:

一、 征稿对象:

(一)中青年书法家:凡年满18周岁(1998年7月31日前出生)至50周岁(1966年7月31日后出生),无论户口是否在海南省,在海南省连续工作、就读满5年以上的中青年书法家。

(二)少年书法新秀:凡年满12周岁(2004年7月31日前出生)至不满18周岁(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无论户口是否在海南省,在海南就读或生活满5年的少年书法爱好者。

(三)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领导成员、省书协主席团成员、顾问和首届“双十大”获奖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作品要求:

(一)参选作者提供2幅内容健康向上、不同书体的作品,横竖不限,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册页、手卷不超过2米;篆刻作者提供印屏1件,篆书作品1件。

(二)来稿请写明姓名、年龄、地址、邮编、电话、并附释文,同时寄上个人简历,申报登记表,是否中国书协、省书协会员和相关入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申报表下载路径:海南文艺网——公告——表格下载——第二届“海南省十大中青年书法家”、“海南省十大少年书法新秀”评选申请表。

三、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评审

(一)本次邀请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由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领导、省书协第七届主席团成员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本次评选“海南省十大中青年书法家”10名、“海南省十大少年书法新秀”10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的同时、给予5000元(含税)创作扶持奖金。

(三)获奖作品拟于今年11月展出,并编辑成专辑在海南政协刊物上刊出,向全社会推介。

五、温馨提示:所有参选作品待展览完毕后退稿,但作品的出版权等归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六、来稿请寄:海南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海南省政协书画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1216室,邮编:570203。如邮寄作品,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平邮投递。

联系人:王建华0898-31999287、13627547318,

              王  琦0898-31999305、18089807008。

 

附件:第二届海南省十大青少年书法新秀、十大中青年书法家评选申报表

 

 

 

海南省政协书画艺术研究院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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