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舞蹈类评选细则

2023年08月10日 15:28    点击:656  我有话说(0人参与)

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按照《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对象与范围

本届舞蹈类评奖面向国内外文艺家和文艺生产单位,参评者户籍、地域、国籍不受限制,凡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创 作、生产、推出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南题材各类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均可以作者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评奖。   

(一)作品要求在正规的舞台单机位全景录制,包含完整的灯光、音乐、服装、道具。

(二)参评剧目需为原创作品,舞种不限,其中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6分钟,群舞不超8分钟。

(三)在职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及

具体组织评选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作品一般不参加评 选,参与组织策划的集体创作的作品可参评,不评选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名义创作的作品,评选的县处级干部的作品 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数的20%。

(四)舞蹈类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终​身成就奖” 获奖人员从每个文艺门类各推荐的1名候选人建议人选中产生,由省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评奖标准和条件

(一)作品奖

1.作品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作品思想内涵深刻丰富,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作品主题鲜明,思想性强,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4.作品具有创新风格和独特个性,在主题提炼、内容表达、形式呈现上有艺术性、丰富性、创新性,艺术形象鲜明感人,能代表我省舞蹈创作生产水平。
5.作品艺术欣赏性强,符合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良好而广泛的社会影响。

6.作品深刻反映时代变革、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

(二)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推荐舞蹈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德高望重、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舞蹈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艺术家及文艺组织工作者,应具备: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益事业。  

2.在舞蹈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比赛中获奖。

3.获得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表彰、及省级以上权威舞蹈评审机构所颁文艺大奖。

4.年龄在75周岁以上。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获奖人数可以少于规定数额或空缺。

获得过第一、二、三、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终身成就奖的舞蹈家和文艺组织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与奖金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舞蹈家协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组织机构

(一)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舞蹈类初审办公室,负责接收省直单位和个人,省外单位和个人,国外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舞蹈类初审办公室设在省舞蹈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初审办公室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审,完成15件参评作品的申报。

(二)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舞蹈类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初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7位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专家从“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评审结果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凡自身有作品申报、与申报作品作者有亲情连带关系、以及有师生、上下级关系者等,不得担任评委。

 

五、申报要求

    (一)个人完成的作品由作者申报,合作作品由第一作者和著作权所有者共同申报(填表与“个人创作作品”申报表一致,各填一张);集体完成的作品由著作权所有者申报。
    (二)申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的单位和个人需保证申报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有违反,取消申报单位和个人本届和下届评奖参评资格;如作品已入选,取消所获奖项,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

 1.“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申报表”一式7份(可复印);

2.申报作品的数据光碟或U盘7套;

3.作品的文学脚本7套;

4.通知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7份(可复印)【有关证明材料指:申报的作品应提供获奖、首演、首播日期及作品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5.电子版报送要求:文字材料需报送word格式;图片需jpg.格式;音频需mp3、mp4、wav格式;视频需mp4、mov、avi格式。

申报材料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申报表可从“海南文艺网”下载或到省舞协办公室领取,表式不能改变,须按要求填写,连同规定的材料,报送(可邮递)到省舞协办公室。

 

六、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专家评委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实名投票方式产生提名作品9件和舞蹈类艺术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结果报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数额,以实名投票方式评出拟获奖作品6件。

(三)省评审委听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结果汇报后,审定评审结果。

 

七、申报程序

(一)省舞蹈家协会负责接收省直单位和个人,省外单位和个人,国外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各市县申报单位和个人应通过各市县文联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以投递日期为准)。  

(三)同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只能从一条途径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各申报个人或集体,申报作品数额不限。

(五)省舞协不受理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任何材料。

 

八、相关事项

(一)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舞蹈类获奖作品由省文联和省舞蹈家协会联合表彰,获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各有关单位将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其考核、晋级、任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及享有相关待遇的重要依据。单位获奖者,作为单位业绩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奖的重要依据。

(二)本细则未提及事项均按照《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执行。

(三)本细则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晶,联系电话:18808967069

办公及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省文联116办公室  

邮编:570203

邮箱:hainanwuxie@162.com

表格下载:第五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舞蹈类评选细则.docx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届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

                海南省舞蹈家协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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