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戏剧家协会前身为1959年成立的中国戏剧家协会广东分会海南支会,是由全省戏剧家和戏剧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国家联系戏剧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省剧协是中国戏剧家协会和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海南省文联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省剧协主要任务是联络、协调、服务,通过做好服务工作,团结和带领全省戏剧家,开创我省戏剧事业的新局面。省剧协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个人会员由海南戏剧界的编剧、导演、演员、音乐作曲、舞台美术工作者,以及戏剧理论、戏剧评论、戏剧教育和管理工作者组成。省剧协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致力于海南戏剧队伍的崇德尚艺,注重发现和扶植戏剧新人,助推并鼓励优秀原创作品,开展各剧种、各专业的学术探讨,组织会员深入生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省内外同行之间的联络、交流与合作,同时为群众性戏剧活动提供支持、辅导和帮助等。